美国曼哈顿联邦检察官办公室于近日向主审法官提交正式文件,强烈要求驳回 FTX 加密货币交易所前首席执行官萨姆·班克曼-弗里德(Sam Bankman-Fried)提出的“要求重新进行最终审理庭审”的请求。检察官尖锐指出,班克曼-弗里德的动议未能呈现任何合法的“新发掘关键证明材料证明,仅仅依据审前即可获取及推测证人的线索”。
作为震动全球的加密金融巨头之一FTX的创始人和核心人物,萨姆·班克曼-弗里德去年已由12人陪审团一致裁决认定犯有7项重罪——主要包括了“电子资金转移欺诈共谋及实行、资产证券流通市场操纵欺诈共谋”,并最终面临判处的最高法定刑期为二十五年的终身禁足监禁等重惩量刑。判理确认FTX公司在崩盘之际对用户高达约8至10亿美元的巨额客户存款构成挪用;且相关钱款经其另一关联对冲基金 Alameda Research 输送流转至其本人或其家族控制的其他商业载体而几乎未有任何追述或保障。判决书强调:被告滥用交易市场及交易所的客户信任“几乎无底线”。
由班克曼·弗里德母亲芭芭拉等亲属通过律师团团队于本年二月递交的动议宣称——庭审过程中曾有两名前 FTX / Alameda高管或董事(报道指出该二名为丹尼尔•查普斯凯(Daniel Chapkessky ?疑为前述原文有误)和瑞安•萨拉梅(Ryan Salame)有潜力向陪审团和公诉团队表达证明SBF并未“下令刻意欺骗挪用”客户资金的重要证言信息内容 ,仅仅因为担心遭到“未知报复或未来追责压力”而未能接受律师传调用以出席作证 。检方认为此种说法完全缺乏司法依据。
检察官书面声明表示:“这两位证人的名字早在最终庭审正式开展前已经为辩诉双方人员充分可知;控诉团队明确在审判过程各阶段的质证列表文件中提交了他们参与项目过程的相关细节报告信息。如若该动议提及的新证词真实可用,辩护方团队本有机会依照传票或其他法律规定在初始环节强制要求二人接受提问。”检察官文件继续写道: “更重要的是,所谓这两位核心管理人员提供的‘新证供’并不会对原来法庭采纳之各项物证材料有实质更改削弱作用。” 联邦公诉人在书面声明后附注称,即使在非常荒谬的理论上接纳这两位潜在证人“可能作证说萨姆·班克曼·弗里德对某些FT交易所风险投资项目的执行细节无知晓”,然而“已有海量充分证明证明当事人本身主动下达命令指示公司软件程序员团队更改FTX用户存款系统数据后端接口,以便让关联金融公司Aleda能够无限制从交易所平台调拨成千亿客户法币及主流虚拟币资金以投入不可逆转的危险对冲基金合约交易或政治捐款”——从而推翻辩方关于“不存在故意欺诈”的关键论点。
针对萨姆·班克曼·伯恩斯坦方辩护陈述FT交易所没有发生真正资产负债不平衡情况(资不抵债),检察方利用财务数据显示,当FT在纽约启动破产第11章流程之后,客户持有高达数万以上的Bitcoin币BTC提币请求积压中、但平台当时实际仅有百余枚左右比特币(确切报道中写:近10万索赔币,库持币量只达105左右的BTC)。检方再次强调:“即使FTX破产程序目前已能挽回部分资金亏损额或赔付给利益方,这一项财务数据恢复不能将先前犯下的多起欺诈违法行为进行正义性洗白或者撤销量刑。”文件中写道,被告的欺诈过程与其在后续是否可能赔付受害人二者不存在司法因果关系。针对萨姆・班克曼·弗里德曾在其他社交媒体、接受专访中持续宣扬“自己实际遭到美国(拜登)政府政治打击”“司法体系有政治偏向”等激烈指控,司法部予以坚定回应,“其关于‘本人并非在政治阵营中被视为有利对象’之言论是严重偏离事实的。”文件揭示指出萨姆·班克曼·弗里德恰恰曾作为2020年及2022 联邦国会各层中期选举期中最大的民主党主要超级捐赠人之一,“其所遭到的竞选献金财务违规的起诉与制裁正是围绕他为了转移Almedia资产从而资助两届选举所触犯”。 报道同时补充道Sam Bankman-Fried在前两年度已与政治网络内重要成员、包括前美最高行政机关首脑之一特朗普通联,其试图寻求获得总统大选胜选中之特敕权可能路径。但在1月一次电视台采访中唐纳得·Trump否认任何打算对他授予赦免计划的议程表态。综上,检察官办公室坚决要求法官全面支持驳回重審提议、维护有罪判决正当完整性,并将相关材料于月底前决定下一步终局司法程序及执行细节排期,从而避免再发程序延误影响刑期行刑开始的时间节点。
本案再次彰显了美国加密资产金融市场监管执法的高压态度和全球协同治理的复杂性前景。专家认为,针对此类型金融行业违法滥用客户基金的情况将继续推动各国政府完善加密货币及去中心化金融(DeFi)立法框架、制定严格的风险内控要求和反诈规则以维护广大普通用户资产安全与权益。作为美国近两年来最为重要的虚拟币欺诈审查重头案件,Sam Bankman Fried(绰号'Crypto King')的定罪服刑无疑将长期给加密货币产业的信任生态建立设置巨大法治障碍的警示范例、也再次强调了金融领域的核心合规意识不能以所谓'创新业务形态'作为突破底线理由或豁免渠道。相关后续审题定论预计将继续牵涉各类司法技术认定分歧与政治博弈。